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2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 - 公司于2016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 - 首次公开发行前注册资本为6680.95万元,完成后为8910.95万元[1] -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注册资本为12475.33万元[1]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1612万股,已发行股份数为12475.33万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的处理时间和比例规定[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8] - 审议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0]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1][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两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12]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4] 董事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26]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2]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4] 利润分配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40] - 董事会提交的股利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41]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45]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4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7]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