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3] -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对评价结论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变化[3]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有20家[5]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经营理念、法人治理结构等[5] 制度建设 - 公司在2024年度优化《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跟踪管理办法》[19] - 公司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13] - 公司制定《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采购业务[14] - 公司制定《销售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销售业务管理[15] 体系建设 - 公司建立会计管理体系和独立稽查控制[8] - 公司建立良好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体系[10] - 公司建立金蝶、OA信息系统优化各环节提高信息及资源共享[17] 内部监督 - 公司设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审计监察部负责内部监督[19]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以三年平均税前利润总额的5%作为利润表整体重要性水平衡量指标[20] - 潜在错报金额≥三年平均税前利润总额的5%认定为重大缺陷[20] - 三年平均税前利润总额的2%≤潜在错报金额<三年平均税前利润总额的5%认定为重要缺陷[20] - 潜在错报金额<三年平均税前利润总额的2%认定为一般缺陷[20]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有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等5种情况[21]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有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等4种情况[2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大缺陷为直接财产损失超300万元[2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缺陷为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含)至300万元[21]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一般缺陷为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下[21]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性标准有决策程序不科学等4种情况[22] 未来展望 -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为公司编制财务报表和业务运行等提供保证[23] - 公司会根据法规要求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23] - 公司将做好内控文化学习建设加强人员学习[23] - 公司将加强内控管理加快内部审计工作开展[23]
华绿生物(300970)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