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重工(301048) -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71222_C03号_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相关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8] - 审计对象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责任界定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4] - 注册会计师责任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 风险提示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