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0]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0]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0]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0]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10]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的担保[10]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8] 会议时间与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之前发布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股东发言每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分钟[30] 会议决议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35]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7] 董事与监事选举 -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候选人[41]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如拟选人数多于1人,实行累积投票制[42] - 每位当选董事或监事的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票总数的半数[4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9] - 股东会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43] -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由会议主持人提名,经出席会议过半数股东举手通过[4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47]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应在股东会决议中作特别提示[47]
理邦仪器(3002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