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 提议与请求处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2]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会议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无法继续时可推举新主持人[24]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30] 表决与决议 - 股东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人员、股份总数及比例、表决方式、提案结果等[29] 会议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1] 决议执行与监督 - 董事会负责组织执行股东会决议,交公司管理层承办[34]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34] - 董事长督促检查股东会决议执行,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34] 规则修改与解释 - 《公司法》等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修改本规则[36]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批准后生效[3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法规等不一致以法规为准[3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37]
中国瑞林(6032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