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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301150) -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一科技中一科技(SZ:301150)2025-04-23 11:1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1683.7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323.3467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3233467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汪汉平、汪晓霞、云梦中一科技投资中心发起设立时持股比例分别为80%、10%、10%[20] 财务相关 - 中一有限截至2016年4月30日账面净资产折合股本4000万元,超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62]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20%[164][166] 股权交易与转让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7]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3]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44] 担保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4] 会议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99][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9] 高管任职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3]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30]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78][18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89][19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