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禄科技(30104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天禄科技天禄科技(SZ:301045)2025-04-23 11:1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公司关联人[6][7]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定价公允、程序合法原则[12]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提交股东大会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21]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相关规定[16]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按发生额累计计算[1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3]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19]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9]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5]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按规定执行并提交相关文件[27] - 本办法由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施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