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1] 公司治理 - 公司现有董事九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5] - 公司现设监事三名,其中职工监事一名[6]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合同管理规定,实现销售环节控制[16] - 公司制定多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17] - 公司建立实物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控制关键环节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 - 公司规定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建立审查决策程序[20] - 公司建立薪酬等制度,以绩效考核控制工资费用开支[21] - 公司建立信息系统和沟通渠道机制,保障系统运行和信息沟通[22] - 公司制定审计制度,审计部监督检查经营与内控情况[23]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达或超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营收总额3%、利润总额5%(孰低原则)[25]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负面影响或财产损失达或超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营收总额3%[31]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性情形包括决策失误、违规、重大事故等[34] 内控评价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8]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9]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0]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0]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40] 外部意见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41] - 2024年度持续督导期,华泰联合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核查内部控制[42] - 保荐人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内部控制[43] - 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43]
绿联科技(301606)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