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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301353)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普莱得普莱得(SZ:301353)2025-04-23 08:54

内部控制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收总额100%[1] 制度建设 - 建立多项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0][12][13][14][15][17][18] - 建立预算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5] - 建立筹资等内部控制制度[18] 组织架构 - 设置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识别应对风险[6] -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并配备专业人员[9] 机制建设 - 建立信息与沟通机制促进内控运行[8] - 建立反舞弊机制规范处理程序[8]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21][22][23][2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25][26] 评价结果 - 报告期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27][28]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30] - 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30]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2024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