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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讯传媒: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兆讯传媒兆讯传媒(SZ:301102)2024-12-13 09:55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2次以上融资须分别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管理[7]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项目论证与审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等情形,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3]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3] - 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还需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等发表同意意见[13]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5]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闲置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8]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0] - 每12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0] - 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 检查与披露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6]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一次[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负责修订[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