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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讯传媒: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兆讯传媒兆讯传媒(SZ:301102)2024-12-13 09:55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或自然人为关联人[7][8] - 协议生效后或未来、过去12个月内符合规定情形视同关联人[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表决[18] 关联交易审批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担保),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2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财务资助)、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财务资助),由董事会批准后实施[21]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董事长批准实施后报董事会备案[21]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5] 担保与协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7] 豁免与权限 - 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证券等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29] - 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