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终止或清算时股东按股份份额参与剩余财产分配[6] - 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股份[6] - 股东滥用权利致公司或其他股东损失应担责,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8][9]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11]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6]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或章程,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30]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6]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2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8]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审议时,董事会需过半数通过,股东会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40] - 股东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41]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4]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4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46]
福石控股(300071)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