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莱特光电(688150) -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莱特光电莱特光电(SH:688150)2025-04-22 14:0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7]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发言规则 - 每一位股东及代理人每次发言不超过五分钟,发言不超过两次[26]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8]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0] - 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1]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32]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33]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存在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仅有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35]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过半数同意通过[44] - 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44]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54]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等修改修订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