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688150) -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审人员配置 - 内审部应配备不少于两名专职审计人员并设一名负责人[4] 内审工作汇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内审工作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11] 内审检查与报告 - 内审部应定期检查重大事项实施与资金往来情况并提交结果[9] 制度相关 - 公司应在披露年报同时披露内控自评报告及核实评价意见[10] - 内审工作形成的报告、底稿及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14] - 本制度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1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