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脉:《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制度规范 - 规范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外部报送和使用行为[2] - 适用范围含公司及下设部门、子公司等[2]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对外报送信息管理机构[3] - 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编制筹划期负有保密义务[3] 报送要求 - 无依据索要敏感信息应拒绝,披露前不得报送[4] - 向政府等报送资料尽可能在业绩快报披露后[4] 保密措施 - 将未公开重大信息作内幕信息,提醒接受方保密[4] 制度执行 - 违反制度致损公司将追责,未尽事宜依法律章程[5][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与修订,审议通过生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