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00121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同意当选[4]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等要求召开[16]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临时会议提前一日发通知[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22][24] 职责与规定 - 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8]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8]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