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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0012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丽臣实业丽臣实业(SZ:001218)2025-04-22 12:34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6]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2] 职责权限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2] - 行使监事会部分及其他职权[7][9]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工作流程 - 审阅财务报告提意见,关注重大问题[10] - 审计工作组提供资料,评议后呈报董事会[13][18]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成员有利害关系须回避[20] - 细则施行、解释等相关规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