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达股份(603086)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先达股份先达股份(SH:603086)2025-04-22 11:14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3] - 出席股东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2] - 股东所投投票权数不得超实际拥有数,超量分情况处理[2] 选票有效性及计票原则 - 选票上使用投票权数小于等于拥有总数,选票有效,差额视为弃权[3] - 累积投票制仅对同意票累积,不统计反对票、弃权票[4] - 按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确定是否当选[4]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等且最少,超规定人数需再次选举[4] - 一次投票选出部分董事后,对未当选候选人按剩余名额再次选举[4]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主持人投票前应说明投票方式和当选原则[5]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修订需股东会批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