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达股份(6030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先达股份先达股份(SH:603086)2025-04-22 11:14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5]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8] - 大股东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为候选人[8] - 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多次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5] 独立董事任期与罢免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11]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特定情形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审计委员会季度至少开会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协助与保障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3][24] - 发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申请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4]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5] 费用与其他规定 - 上市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43] - 公司可建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4]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