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股份(603618) - 杭电股份:杭电股份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对徐小华、屈哲锋、吴士敏独立性评估[1] - 三人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其他职务[1] - 三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1] -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2日[2]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对徐小华、屈哲锋、吴士敏独立性评估[1] - 三人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其他职务[1] - 三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1] -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2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