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智教育(0030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任命[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内审部工作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情况和问题,每年提交内审报告[9] - 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结果[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信息披露与规则生效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与修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