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变动 - 公司将回购注销12名离职激励对象154,000股限制性股票[1]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055,691,713股减至1,055,537,713股[1] - 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55,691,713元变更为1,055,537,713元[1] 公司章程修订 - 明确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债权人合法权益[2] - 明确公司由青岛特锐德电气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 - 注册资本条款更新为1,055,537,713元[3] - 法定代表人担任规则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总裁担任[3] - 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相关规定[3] - 股东责任条款明确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 - 明确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3] 股份限制与转让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55,537,713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5] -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6] - 若发行人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6个月内增资扩股,新增股份持有人24个月内转让新增股份不超总额50%[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公司若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等有不正当目的,可在15日内书面答复拒绝并说明理由[8]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等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监给公司造成损失等情形下可采取相应诉讼措施[8][10][11]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股东可自行起诉[8][10] - 公司全资子公司董监高违规或他人侵犯其权益,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诉讼[11]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逃避债务需承担连带责任[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召集人需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意见[2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意见[2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且变更原请求需征得相关股东同意[21]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在10日内反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1]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出通知[2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不召集主持时可自行召集主持[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2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23] - 股东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3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4]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4] -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34]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35] - 董事会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5]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35]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35]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等事项[35] - 董事会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3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48]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48] - 公司当年盈利且现金充足、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次分配的2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9][50]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56]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6]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56]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5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56]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3]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63]
特锐德(30000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