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300464) -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利润分配政策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2][7]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4] - 监事会审议需半数监事同意[4] 股东会审议规则 - 现金分红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 - 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分红实施时间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4] 分红规划审阅 - 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分红规划[5] 现金分红条件 - 当年盈利、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且无重大投资计划[7] - 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可不进行现金分红[7] 不同阶段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