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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瑞股份(300049) - 19、关联方交易管理规范(2025.04)
福瑞股份福瑞股份(SZ:300049)2025-04-21 12:29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董事会与股东会决策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总经理授权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部分关联交易[12]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2] - 关联交易需披露多方面内容[14] 交易计算原则 - 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按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5] - 同一关联人或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原则适用规定[16]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条款变化或超预计金额需提交审议[16][17] - 协议至少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17] - 超三年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17] 关联方申报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申报关联方变更情况[19] 公司审议要求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并确定价格[20] 监督检查 -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20] 违规处理 - 违规关联交易相关责任人一个月内处理并担责[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