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301469) - 公司章程
恒达新材恒达新材(SZ:301469)2025-04-21 11:5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经注册,8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237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8948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8948万股,均为普通股[8][20] - 公司发起人股东3名,成立时股份总数5500万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职权包括选举更换董事等[4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33] - 董事会批准交易有资产总额占比等权限标准[126] 管理层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总经理助理1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143][14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61][163]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2] 其他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19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93][19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