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2024年12月31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1]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8]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任召集人[10] - 内审部设负责人1名[10] 风险管理与制度 - 公司设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内审部等机构识别、评估与监控风险[15] - 公司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授权审批程序[16] - 销售部门协同财务部评估客户信用,确定信用额度等[17] - 采购按计划严格执行,规范采购流程[19] - 对固定资产、存货等重要资产进行规范化管理[20] - 关联交易按公平市场价格,严格执行制度[21] - 内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审计[23] - 2024年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按规定审批披露[24] - 财务部门建立筹资岗位,控制筹资过程[25] -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控制信息披露和内部沟通[30] 缺陷界定标准 -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利润总额错漏小于利润总额3%或资产总额错漏小于资产总额0.5%[36]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利润总额错漏大于或等于利润总额3%且小于5%或资产总额错漏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0.5%且小于1%[36]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利润总额错漏大于或等于利润总额5%或资产总额错漏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1%[36] -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300万元以下[38]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300万元 - 500万元之间[38]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500万元以上[39] 信息系统与沟通 -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系统适应业务流程[32] - 公司建立完善内部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33]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6]
恒达新材(301469) -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