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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603367)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
辰欣药业辰欣药业(SH:603367)2025-04-21 11:15

交易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7]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董事会通过后还需股东大会审议[7] - 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8] - 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8] 交易原则与方式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稳健、安全和有效原则[6] -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应与有资格金融机构进行,以自身或子公司名义设账户,用自有资金交易[6] 交易监管与汇报 - 公司财务部门按月对证券与衍生品交易业务财务结果核算并上报财务总监[11]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事项审计监督并出具报告[11] - 公司证券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事务[11] 交易止损与披露 - 单项金融衍生品交易累积亏损金额达到当年已批准本金的30%时,应召开董事会决策是否止损并停止交易[13] - 金融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14] 交易风险控制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要执行严格风险控制原则,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资金调拨按公司资金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审批流程[14] - 证券投资交易相关人员在规定额度内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放大投资规模[14] - 公司采取分散投资策略控制投资规模,通过对被投资证券定期分析等手段回避、控制投资风险[14] - 公司内部制定证券投资止损机制控制投资风险[15] 交易进展汇报 - 证券投资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相关负责人应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报告公司董事会[16] 交易违规处理 - 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且达监管机构规定披露标准时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8] - 对违反规定开展业务或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公司将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责任[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