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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锂芯(0022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蔚蓝锂芯蔚蓝锂芯(SZ:002245)2025-04-21 10:0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1] - 董事会收到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独立董事提议、审计委员会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4][5]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7]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15][16]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7] - 累积投票制下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达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1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19]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19] 决议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3]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9]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则推举主持[13][14]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14] - 董事会成员不足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下次股东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18]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应逐项表决相关事项[18] - 会议记录应保存十年[24] - 公司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通过后,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2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28] - 会议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9]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29] - 股东会可对董事会授权,例行授权由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单项授权以股东会决议形式[31] - 股东会向董事会授权应明确具体且可操作,不得授权董事会确定自身权限范围或行使股东会明确职权[32] - 股东会决议通过授权方案后,董事会在合法授权范围内自主行使权力不受非法干预[32]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32]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2]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亦同[32]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及修改[32] - 本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