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关联方[4] 定价与审批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则成本加成或协议价定价[8] - 关联交易定价变动超±5%但不超±20%,财务部报董事长办公会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9] - 关联交易定价变动超±20%,董事长办公会报董事会审批[9] 交易金额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董事长办公会审议批准[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与关联方单次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报股东会批准[11] 其他规定 - 每季度结束后30天内,财务部将上季度关联交易平均价格报董事会备案[9]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3]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12] - 关联董事应主动回避,否则其他董事有权要求其回避,争议时由董事会临时会议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14]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时扣除关联董事表决权,由非关联董事按章程表决[14]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除审核董事会审核文件外,还需审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文件和审计委员会决议[15] - 公司与关联方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表决或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5][16] - 公司应置备关联交易资料供股东查询,包含交易日期、关联关系等内容[16]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8]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乘以参股或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比照规定执行[19]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批准生效后实施[19]
华自科技(30049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