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规则 - 有效期内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不超拟授予权益数量20%(本次无预留)[2] - 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不超10年[2]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3]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3]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获授总额50%[35] 程序与合规 - 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1]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1] - 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2] - 监事会认为计划利于公司发展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况[36] -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符合实行条件[37] - 律师事务所认为计划内容、程序、对象确定均符合规定[37] - 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7]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7] - 计划无损害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37] 其他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