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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董事会议事规则
嘉戎技术嘉戎技术(SZ:301148)2024-12-24 11:5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5]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可按需设其他委员会[5] -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为非高管董事,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7] - 特定情况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2]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紧急情况除外[24]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则会议顺延或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5]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38]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特殊规定除外[41]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44]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4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4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内容含日期、地点等[50]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和决议,有异议可书面说明[5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53]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4][55]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设一名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7] - 秘书由特定高管担任[57]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58][63] 规则生效与修订 - 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生效[62] - 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