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300910)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瑞丰新材瑞丰新材(SZ:300910)2025-04-18 11:50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2025年3月28日决定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1]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为该日9:15 - 15:00,现场会议于14:00召开[5] 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共214名,持有表决权股份207,689,926股,占比72.5652%[6]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9名,持有表决权股份116,129,900股,占比40.5748%[6] - 网络投票股东205名,持有表决权股份91,560,026股,占比31.9904%[7]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207,684,236股,占比99.9973%[1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207,680,896股,占比99.9957%[12]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207,684,236股,占比99.9973%[13] - 《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207,683,936股,占比99.9971%[14]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207,683,436股,占比99.9969%[16] 薪酬方案表决 - 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同意207,678,446股,占比99.9945%[17] - 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反对6,930股,占比0.0033%[17] - 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弃权4,550股,占比0.0022%[17] - 中小股东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同意53,337,507股,占比99.9785%[17] - 中小股东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反对6,930股,占比0.0130%[17] - 中小股东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弃权4,550股,占比0.0085%[17] 会议合法性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18]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18]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8]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