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纬科技(002148)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纬科技北纬科技(SZ:002148)2025-04-17 11:45

股权变动 - 2025年4月17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3.31元/股,授予11名激励对象510,000股[2] - 拟回购注销2,524,000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将减少2,014,000股[4][5] - 公司股本将由561,001,330股减少为558,987,330股,注册资本由561,001,330元减至558,987,330元[5] 议案表决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4][35]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5] - 董事等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34][35] - 他人侵犯公司权益致损,特定股东可按规定诉讼[35]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致损,特定股东可请求诉讼或自行诉讼[35] - 董事等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诉讼[3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6] 财务资助与股东大会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7] - 公司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7] - 公司发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7] 临时股东大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法定最低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将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还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供股东参加[40]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2]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4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3] - 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45]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3]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53] - 公司合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54] - 公司分立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