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300991)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1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2年1月20日确定首次授予日[10][11] - 2023年1月11日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2] 激励对象变动 - 2022 - 2024年因激励对象离职多次作废限制性股票[11][12][13][14][15] 业绩不达标处理 - 2023、2024年度业绩不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15][16] 最终结果 - 本次作废217.52万股后激励计划实施完毕[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