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对刘梅娟、刘宇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 - 二人未任除独立董事外职务,无利害关系[1] - 二人具备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1] 报告日期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4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