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600051) - 宁波联合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股利分配 - 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红[3]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5]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6]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 - 符合条件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可提议中期现金分配[6]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派发[6] - 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经相关表决通过[10]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