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0005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7] 通知与变更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9]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否则顺延或全体认可[12]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2]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3] - 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等情况处理规定[21][22]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票,担保事项另有要求[24]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 部分人员可提议暂缓表决[29] - 秘书记录会议内容,董事签字确认[30][31] - 秘书办理决议公告,决议披露前保密[32] - 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并通报情况[34]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35] - 规则修改提请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解释[36]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