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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001218) - 国信证券关于丽臣实业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丽臣实业丽臣实业(SZ:001218)2025-04-10 09:03

股本变动 - 2021年10月15日首次公开发行2250万股A股,发行后总股本由6749.55万股变更为8999.55万股[1] - 2022年6月6日实施权益分派,总股本由8999.55万股增至12599.37万股[2] - 2023年7月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566.6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总股本增至13166万股[4] - 2024年11月22日完成148.174万股股份注销,总股本由13166万股减至13017.826万股[5] 股份限售与流通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总股本13017.826万股,限售股5571.423万股,占比42.7984%,流通股7446.403万股,占比57.2016%[6]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4300.8万股,占总股本33.0378%,锁定期至2025年4月16日[6]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16日[18]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6名,均为自然人股东[18] - 贾齐正等4人已退休,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19] - 刘国彪和郑钢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 可减持价格经除权除息后由45.51元/股调整为30.61元/股,当前公司股价低于此价,解除限售股份不能实际流通[20] - 变动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数量为5571.423万股,占比42.80%,变动后为1717.923万股,占比13.20%[21] - 变动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7446.403万股,占比57.20%,变动后为11299.903万股,占比86.80%[23] 其他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45.51元/股[6] - 股东承诺锁定期36个月,触发条件自动延长6个月,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 - 股东违反股份锁定承诺,收益归公司,20日内交收益[9] - 控股股东承诺按预案稳定股价,未履行增持义务,公司有权扣留分红款/薪酬[13] - 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