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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300335)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4月)
迪森股份迪森股份(SZ:300335)2025-04-09 12:01

法定代表人及股份转让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 - 董事等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2] - 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需董事会审议后交股东大会审议[8]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等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 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提供担保,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责任[1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4] - 董事会不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4]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等诉讼或直接诉讼[6][7] - 监事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直接诉讼[7] 股东大会相关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10]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1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 董事与监事任职 - 连续90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股东代表担任监事候选人的提名[20]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0] 公司组织架构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职权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21] - 监事会设3名监事,由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组成[23][24]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3][2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26]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26]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6]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2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7]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27]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等,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需经半数以上董事、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29][3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提交监事会审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29][3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等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31] - 债权人接到公司合并通知30日内等,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2]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32] - 修改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2]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33] -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33]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等申报债权[33] 其他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经董事会审议后,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35]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影响大的股东[35] - 公司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4] - 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