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8721.8万元,股份总数38721.8万股,每股面值1元[8][16][19]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造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等多项业务[12] - 公司系由原北京韩建河山管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7]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未执行股东可起诉[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董高监等提起诉讼[3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5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10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12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2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37]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7] - 公司合并、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55][15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2]
韩建河山(603616) -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