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应召开临时股东会[6] 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股权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7]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关联交易决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特殊事项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9]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事项应逐项表决[29] 实施与保存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2个月内实施[3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回购与撤销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4]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7] - 董事等违反规定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7] 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
海德股份(000567)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