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1]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2]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提议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应5日内发通知[1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6][1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3] 会议变更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4] 年度股东会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就过去1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29] 股东发言 - 股东发言应会前登记,发言顺序按登记安排,发言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五分钟[30] 会议争议处理 - 会议中对股东身份、计票结果等争议无法当场解决影响会议秩序,主持人应宣布暂时休会[30]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2]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3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4] - 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候选人获票数超出席股东会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二分之一者中选[3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4] 回购普通股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46] 决议效力与权益保护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46]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及损害其权益[4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6]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46]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6]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8] - 议事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以外”等不含本数[48]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8] - 议事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批准[49]
上海合晶(688584) -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