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承担信息披露义务[9] - 监事会对外披露检查公司财务等行为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董事会[17]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信息披露具体事宜并负直接责任[9]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负连带责任[9] - 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营管理团队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 董事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15] 报告编制与内容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22] - 年度和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3][25] 披露事项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2] - 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重大事件及时披露[30] - 重大事件包括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31]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立即披露[28] - 临时报告含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等文件[34]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履行披露义务[35] - 公司收购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披露权益变动情况[34]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情况变化需披露[36] 报告审核与签发 - 定期报告经总经理等编制、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事长签发[40] - 临时报告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或授权人)签发[40] 披露方式与媒体 - 董事长、总经理(经授权)等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42] - 信息通过上交所电子化系统或认可方式提交并在指定媒体披露[45]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上交所网站[45] 保密与机构 - 董事、监事等接触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8] - 证券事务部为信息披露常设及股东来访接待机构[49] 股东咨询 - 股东咨询电话为0518 - 85521990,邮箱为fzb@kanion.com[50]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3]
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