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603308) -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处罚与问责 - 董事会对2名监事作出处罚意见,上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6] - 审计部负责高级管理人员等离任审计,报告上报董事长和总经理[6] 问责情形 - 董事等履职不当、未完成任务等会被问责[8] - 重大事项违规致公司损失或声誉受损会被问责[9] - 违反信息披露等规定会被问责[9] - 弄虚作假或瞒报重大事件致损失会被问责[9] - 管理不善致核心人员大量流失会被问责[9] - 未经批准从事同业竞争会被问责[10] - 严重违反制度致股价波动超10%会被问责[10] 标准界定 - “重大”或“较大”指12个月内累计直接经济损失超300万元等情况[11] 问责措施 - 包括内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扣发奖金罚款等,可单独或合并执行[13] - 对符合股权激励条件人员违规可限制股权激励,由董事会决定[14] 问责流程 - 对董事长问责由三名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出[18] - 对董事长问责,问责小组5 - 30个工作日调查核实并出具报告[18] - 对董事等问责,调查核实时间为5 - 20个工作日[19] - 问责调查负责人员3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19] - 问责决定需报送证券监管机构的,公司10日内报送[21] 制度适用 - 公司相关制度有问责方式参照本制度,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23] - 公司一般管理人员问责可参照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23]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