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301016)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8]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按错报与利润总额比例划分[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与财务一致[15] 评价结果 - 报告期内无财务、非财务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内控[19] 报告发出时间 - 2025年3月29日[20]
内部控制评价 - 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8]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按错报与利润总额比例划分[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与财务一致[15] 评价结果 - 报告期内无财务、非财务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内控[19] 报告发出时间 - 2025年3月29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