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裕包材(837174)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认为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控制[6]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未发现重大缺陷[1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13]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14] - 财务报告内控营业收入潜在错报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14] - 财务报告内控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1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20] 缺陷认定情况 - 董事等舞弊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16] - 未按准则选会计政策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17] - 缺乏民主决策等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21] 其他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10万元[26] - 报告期内公司无内控重大、重要缺陷[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