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股份(002234)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信息 - 审计对象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审计报告为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010002号[3] - 签字盖章页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8] 责任界定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4]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5] 审计结论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内控局限 - 内部控制有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及其他局限性[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