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变动 - 2024年6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累计5000元力合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136股[2] - 2024年11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395,261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641,223股[3] - 激励计划股份中517,089股来源于二级市场回购,519,395股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3] - 公司总股本由120,657,438股变更为121,176,969股[3] - 公司注册资本由120,657,438元变更为121,176,969元[3] 股东认购与折股 -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300.00万股,出资时间2014.06.27[5] - 刘鲲认购股份829.00万股,出资时间2014.06.27[5] - 宁波东钱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等多家股东2014.06.27以净资产折股,所有折股合计为7300.00[6][7]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21,176,969元[5] -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5]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5] 股份管理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10]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等情况应承担相应责任[11] 交易审议规定 -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审议[12]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2]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不足章程规定人数的2/3,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2/3以上通过[15] 董监高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6] - 董事不得未经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等[16] - 公司可为董事投保责任保险,投保或续保后董事会应向股东会报告相关内容[17] 利润分配规定 - 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23]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24]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天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24] - 公司与其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24] -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7]
力合微(688589)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