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603630) - 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获批发行4360万股,3月13日在上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520.458万元,股份总数为22520.458万股[9][16]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5] 担保与股东大会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9]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3] - 董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91]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应在2日以前发出通知[113] 高管与监事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26] -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3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147]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每年现金股利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53] 其他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7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77][17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