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30074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旭鸿)
人员提名 - 张旭鸿被提名为汉嘉设计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资格 - 需为会计专业人士,有相关资格或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20]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21]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22] - 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特定情形[27]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处罚[30]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33] - 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34]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36]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37]